一對小夫妻"離婚後" 同住三十天的生活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首頁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,離婚對我們來說,是最明智的選擇,反正也沒小孩的拖累。我說出離婚這兩個字後的第三天,我們就去街道把這事給辦了。她是我大學同學,我們談了三年戀愛,在一起又過了三年。 只是有一個問題,離婚之後,在她還沒找到新住所之前,我們還得住一起。 自己想想都覺得搞笑,談戀愛的時回首頁 網站地圖 個人化設定 English PDA 兒童版 意見信箱 ::: ... 環署啟動綠色採購聯盟,推出環保產品破盤大... 環保署為協助企業及團體實施綠色採購,邀請綠色產品廠商、企業、團體、公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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